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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讨论学习“两高”关于渎职犯罪解释
日期:2013-01-1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勉县检察院  刘继武)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正式颁布实施。随即,陕西省勉县检察院反渎局将打印的渎职解释发到全体干警手中,并召开会议组织大家进行学习交流。

“两高”此次发布的渎职犯罪《解释一》共10条,包括统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扩大渎职犯罪主体、规定了渎职犯罪数罪并罚、明确了“集体研究”渎职犯罪的追责人员、详解渎职犯罪危害结果、经济损失认定、从严惩处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等8个方面的问题。《解释一》的出台加大了对渎职犯罪的惩处力度,有利于逐步化解渎职犯罪轻型化免刑化现象。

在学习交流会上,该院主管检察长袁长春指出,《解释一》继续保持了对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反渎工作的“三难一大”顽疾,大家要结合新刑诉法、刑诉规则、高法解释等刑事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吃够法律精神,做好应对措施,提高反渎声势,维护民生民利。

大家纷纷表示,《解释一》的出台为反渎工作打了一支强心剂,今后工作中将同心协力,力排干扰,自身正,自身硬,多措并举保民生、捍民意、护民利。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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