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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多项举措实现案件顺畅流转
日期:2017-04-03 18:42  作者: 

长武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做好全程流程监控,确保案件顺利流转,规范办案人员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多协调”保障案件顺利流转。为保证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案管中心主动与侦监、公诉部门相互协调,确保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流转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当日将案件分配至承办人,以便承办人及时办理程序性告知手续,保证案件的顺利流转。

二是“多预警”,及时处置运行过程中的问题。针对系统运行及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部分文书引用条款不当、升级过程中部分文书丢失、文号归零等问题,案管中心发现后及时提醒承办人,避免因系统原因导致案件办理不规范情况出现。与此同时,案管中心人负责对办案期限监控,对于即将到期案件及时进行时时提醒,严防案件超期。

三是“多通报”,及时整改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对于除系统运行过程中自身造成的问题外,案管中心对于发现的承办人不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科室负责人会上进行定期通报,敦促案件承办人及时落实整改,促进提高办案人员执法规范化意识和能力。(杨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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