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检察:以检察改革为契机 提高检委办工作效率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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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检察:以检察改革为契机 提高检委办工作效率
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检委办),是检察委员会的参谋和辅助机构,随着检察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检察委员会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加强,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在议案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检委办作为检委会的“内勤部门”,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检委会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于2009年设立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检委会常设办事机构,现有工作人员两名。该院自单独设立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以来,将其职能定位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主要对检委会所有的法定议题和议程进行审查、协调、监督等工作。一是做好检委办会务保障职能。检委办承担检察委员会会前通知、会中记录和会后材料归档工作,只有做好会务保障工作,才能保证检委会顺利开展;二是做好检委办会前审查职能。检委办在专职委员的领导下,对提交检委会进行讨论的案件和事项,受理后进行审核把关,审查内容包括实体性审查和程序性的审查,检委办会前审查职能的履行,不仅降低了检委会议案成本,提高了检委会议案效率,也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三是监督检查职能,对案件进行监督检查,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方法,检委办通过履行该项职能,能够更好的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该院检委办将以检委会改革为契机,切实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的效率和水平,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通讯员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