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三举措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日期:2017-04-0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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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检察院三举措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宁强县检察院扎实推进专项活动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实践操作中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注重刑事和解工作。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在捕后继续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始终高度关注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两方面的权利,充分考虑被害人意见,将双方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刑事和解。对和解成功的,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二是注重捕后侦查监督工作。针对受理案件中因身份不明、部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同案犯尚未到案可能串供而予以逮捕的,在批准逮捕后,督促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查明涉嫌的犯罪事实,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应当逮捕的情形消失后,立即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三是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为息诉、罢访、促和谐的有效举措,将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有效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王长安 石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