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执法为民新机制 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 王文钊 王维新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增进社会和谐,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今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建立联合说理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该院控申部门与公诉、侦监、自侦等职能部门建立1+X的共同释法说理机制,对于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难以化解的,在控申部门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基础上,公诉、侦监、自侦等部门配合说服,引导当事人明法讲理、化解积怨,息诉罢访。同时,院领导坚持带队下访巡访,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众关心的突出信访问题,现场接待,合理解决。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8件次,均做到案结事了。
二、探索办案新机制,提高办案社会效果。在办理一些过失和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时,本着既有利于惩治、教育犯罪嫌疑人,也有利于抚平被害人创伤,及时获得物质上、精神上的补偿,消除矛盾的目标,探索并建立了刑事和解及听证制度。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与家长、学校签订帮教协议,制定帮教措施,成立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案组、女子公诉组等,探索出了“亲和公诉”、“分案起诉”、“量刑建议”等办案方式。针对大学校园发生的盗窃轻微刑事案件,与该校成立检校共建领导小组,制定《检校共建八条意见》,有效预防了在校学生犯罪。今年,该院被陕西省妇联等部门评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
三、实施民事行政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主动开展居间调解,积极引导民行申诉案件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化解纠纷。依据自愿、平等、合法等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予实际履行,从而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对不予立案审查、不予提请抗诉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逐条进行阐述,从事实、证据和法律上向申诉人阐明检察机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的依据,以理服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防止缠访、闹访。积极与区法院和检察工作联系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必要时采取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析法明理、疏导劝解,促使申诉案件和解或服判息诉。
四、依托惩防一体机制,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惩防并举方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将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相结合,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相结合。通过在发案单位举办廉政讲座、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巡回展出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院班子成员定期到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廉政讲座;邀请辖区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接受熏陶;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到看守所听服刑人员现场说法,进行警示教育;与区委党校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适时组织辖区干部职工参观,每期党员干部培训时,举办廉政讲座雷打不动,促进了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同时,帮助发案单位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职务犯罪发生。
五、拓展服务群众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建立遍及城乡的联系工作机制。将辖区社区和农村分配到每个干警,干警分组下基层开展群众见面会,开展“一对一”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了解法律诉求,倾听意见,解答咨询。二是建立法律流动服务工作机制。设立流动法律服务站,利用双休日在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进行法律宣传,发放检察职能宣传年历和印有法律服务标语的餐巾纸。三是建立服务群众公开承诺机制。制定执法办案内容、便民利民措施、纪律作风要求公开向人民群众“三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机制。院领导亲自带队,建立由职务犯罪预防、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组成的宣讲团,在辖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举办预防讲座。五是建立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机制。将辖区24多个电信缴费点按部门分组,每个电信缴费点安排2名干警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举报电话、渭滨检察精神的纸杯。通过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办案工作区,观摩出庭公诉,跟踪回访发案单位,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对检察工作形成认同和理解,不断提升公信力。
(编辑:晓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