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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五举措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日期:2015-05-12 00:00  作者: 

彬县法院五举措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4月16日,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会后,彬县法院院长卢玎立即组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专题部署。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关系司法体制改革成败的重要一环,对于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准确适用法律,全面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规范登记程序。立案庭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一律依法受理,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和补正制度,对需要补充诉讼材料的当事人,一律实行一次性清单告知制度,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强化司法便民。严格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水相敬、一句问候暖心的“四个一”接待方式。在立案大厅显眼处悬挂一站式立案流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各类诉讼文书样本、诉讼费交纳指南、诉

讼风险提示等文书材料,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立案窗口的法官,要积极向当事人释明、解答登记立案程序,引导当事人快速准确进行立案登记,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零报告”制度。5月4日至5月8日,院长和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到立案窗口第一线直接指导立案接待工作,安排专人在每天下午四点半以前,就当天立案登记制运行情况向中院及时汇报。

五、强化立案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监督,对代表、委员、执法监督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立即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立案工作的执纪监督力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等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彬县法院 赵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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