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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邀请调解员“回”法院参加学习培训活动
日期:2017-04-03 19:5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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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邀请调解员“回”法院参加学习培训活动

 

8月4日上午,陕西省周至县法院邀请二曲街道辖区21名新一届聘任调解员回法院机关参加学习培训活动,掌握最新调解工作动态,征询调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效果。

“首先,欢迎各位调解员‘回’法院参加学习和培训活动,法院就是各位的家,有空常回家走走!”培训会一开始,副院长陈宇潮的一席话就让调解员们感受到了“回家”的温暖。在会上,立案庭副庭长唐卫刚通报了“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机制2014年度运行情况,并针对调解员们关心的用益物权登记、立案登记制改革、民间职业调解人队伍、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曲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郝晓鹏充分肯定“编外法官”这一创新机制所取得的效果,感谢法院为辖区调解员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和培训机会,要求全体聘任调解员按照法院的要求,依法调解,规范调解,高效调解。特别是对涉及民生、信访等重大纠纷,要在法院和街道办的指导下,快速有效地化解,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周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智国代表法院感谢调解员们的辛勤付出,他指出,二曲街道地理位置特殊,各位调解员不仅要顾及一村、一社区的和谐稳定,还要将调解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去考虑。他强调,一是对聘任调解员的职业要有全面和正确的认识,要珍惜荣誉,认真履职,协助法院和辖区党委政府做好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要不断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利用好每一次培训学习机会,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三是要扮演好法律宣传员和文明风尚传播员的角色,引导辖区群众理性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纠纷,严防小矛盾引发大纠纷,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四是要对纠纷做好口头立案预登记,将相当一部分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化解在基层,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结构矛盾;五是驻村法官要按照要求与各自驻村联系点保持密切的联络对接机制,真正沉下身子倾听民声、接纳民意,与调解员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出机制最大的功效。(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唐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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