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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邻居建房闹纠纷 法官诉前化干戈
日期:2017-04-03 19:50  作者: 

岚皋法院:邻居建房闹纠纷  法官诉前化干戈

随着“案多人少”的司法现状与“公正高效”的司法需求间的冲突愈加明显,通过建立诉前调解制度与司法审判有序衔接,形成高效运作而公正有效的审判流程,整合各个环节的审判资源,实现案件诉前繁简分流,已成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10月13日,岚皋法院石门法庭成功利用诉前调解解决一起矛盾纠纷。

10月9日下午,陈某来到了石门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愤愤的说要告邻居方某。了解具体情况后,因陈某未准备诉讼所需材料,工作人员故向其发放了补正诉讼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告知其准备好材料后交至法庭。因该案又涉及邻里关系,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该纠纷,即使达到相应的法律效果但势必不能达到和谐的社会效果,石门法庭法官当即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来处理本案。因临近周末,该庭法官决定于次周前往该纠纷所在地调处纠纷。

尽管因修路道路管制,该庭并没有放弃。10月13日上午九时,该庭法官一行三人便从石门法庭出发,绕道翻山,历经两个多小时的盘山路终于到达现场。法官干警们随便填饱肚子后即赶往陈某家中,查看在建房屋情况。陈某与方某比邻而居,方某家的四层房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其第四层房屋屋檐宽于其房屋主体。陈某在建房屋紧挨方某房屋修建,现建至第四层,方某第四层屋檐伸出部分确实影响到陈某的房屋。随后,法官们来到方某家。表明来意后,一位老人很激动的对法官说:“你们来了真好,我们盼着你们能来。”一头雾水的法官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这位老人又说道:“我是方某的父亲,隔壁陈某建房子想要拆我们的房檐,之前也不打招呼,竟然来强拆,我拒绝,他们就打了我,我到现在还每天去医院挂针呢,我们的房子买的时候都是建好的,不能因为他要建房就来损坏我们的房屋吧,你们是司法部门,你们是公正的,一定要好好解决这事。”老人家越说越气愤,法官赶紧接过话对老人进行劝说。法官告知其两家毕竟是多年邻居,以后还要继续做邻居,不要因为琐事而伤和气。此时,方某告知法官,在陈某建房之前,陈某曾提到过房屋屋檐问题,当时方某告诉陈某自己这边没有意见,但希望在建房之前陈某能给其父亲说明情况。然而陈某直至准备切除方某第四层屋檐时都未向方某父亲提到过此事,老人出来阻挡时双方还发生肢体冲突,事情到此也是老人家一时气不过,并没有什么大事。

了解到矛盾具体根源后,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单独谈话。对于陈某,法官希望陈某能向方某父亲当面道歉,给老人一个台阶下。尽管陈某各种不情愿,但在法官的再三劝说下,陈某接受了法官的建议。此时两个多小时已经过去了。法官们又来到方某家,对老人进行了劝解。开始老人家因激愤不但不同意让步,还提出陈某修建房屋对其房屋造成各种损坏,必须给与赔偿,也坚决不让陈某切除其屋檐伸出部分。但后来被法官们的诚意所打动,决定协商处理。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当面向方某父亲道歉,同时支付方某父亲财产及人身损害补偿费1000元,方某自行切除与陈某房屋相邻处四楼屋顶伸出的屋檐部分,双方还就后续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此时,该项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黄昏时分,法官们满载着胜利的果实沿着盘山路回程。(岚皋法院 李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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