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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说情 兄弟握手言和
日期:2017-04-03 19:50  作者: 

法官释法说情 兄弟握手言和

 

“感谢法官,不仅仅让我拿到自己的钱,更重要的是使我们重获了兄弟间的手足亲情。”这是案件当事人赵甲握住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时说出的话。

4月5日,长安区法院王曲法庭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当事人赵甲、赵乙达成调解协议,并执行完毕。

原来,赵甲、赵乙本是生活在太乙宫农村的一对亲兄弟,2002年分家时,二人达成协议约定由赵甲负责母亲生活、医疗费用以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用,赵乙负责父亲的上述费用。协议签订后,按照其父母的意愿,二位老人均随赵甲共同生活。2010年起,父亲先后在陕西省结核病院、国医肿瘤医院、西安市长安区医院住院治疗,除去合疗报销仍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出院后在赵甲家中卧床不起,赵甲聘请护工进行护理,直至2015年2月父亲去世。赵甲认为按照分家协议,父亲的生活、医疗费用应当由赵乙支付,遂多次与赵乙协商此事无果,导致兄弟反目,赵甲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乙支付其垫付的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共计5万余元。被告赵乙在庭审中表示,对医疗费数额不予认可,因为从未见过父亲住院的医疗费票据;对护理费也不予认可,因为父亲理应由他来照顾,原告聘请护工护理,是扩大损失。

庭审结束后,法官察觉到双方虽然言语针锋相对,但均还顾念亲情,草率宣判不利于化解纠纷,于是办案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从法理与情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方面双方对老人的赡养既已达成协议,则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另一方面二人应当念及亲情,友好协商。最终经过办案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乙10天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赵甲15000元。一周后,被告赵乙来到法庭,将案款交到了赵甲手中,自此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只是长安区法院每年审理的数百起案件中普通的一件。近年来,长安区法院法官们一贯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千丝万缕的线索中找准要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找到最恰当的处理方式,在办结案件的同时化解群众心中的积怨,在定纷止争的过程中维护社会、家庭、邻里间的和谐,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供稿:长安法院 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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