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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巡回法庭进村 妥善化解纠纷
日期:2017-04-03 19:50  作者: 

宁陕法院:巡回法庭进村  妥善化解纠纷

本网讯(通讯员  刘蒙)近日,宁陕县人民法院蒲河法庭就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宁陕县四亩地镇四亩地村委会巡回审理,经过合议庭的不懈努力,案件成功得到调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原告刘强与被刘安系同父异母的兄弟,被告刘刚与刘安系亲兄弟。刘安死后留有遗产,刘强、刘刚就继承问题存在分歧,后经镇村调解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解决。刘强诉称,在刘安幼年时,自己协助父亲共同抚养了刘安,且刘安未婚、无儿无女、独居,在刘安生活上也给予了帮助,刘安去世后,自己与刘刚共同操办安葬事宜,自己应该享有继承权。刘刚辩称,刘强与刘安生活时间非常短暂,很早就出去四处飘荡,结婚后又分开生活,基本上没有抚养刘安,且在安葬刘安时没有花费什么,都是自己操办的,因此刘强不应该享有继承权。

开庭前,合议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见面情绪很激动,最终调解失败。庭审过程中,针对争议焦点,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庭后,合议庭法官继续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讲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兄弟间应该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原、被告双方的情绪得到了缓和,双方面对面地坐下来商谈,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兄弟间的继承纠纷成功得到化解。(文中均为化名)

编后语:在涉及家庭关系的案件中,要尽力秉持“和为贵”的理念,通过法官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劝导双方能站在亲人的立场互相考虑对方的生活现状,各退一步,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促进家庭和谐,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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