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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三加强三突出”争创侦查监督工作品牌
日期:2017-04-03 20:02  作者: 

 

今年以来,长武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以“创长武品牌、争全市第一”为目标,以“三加强三突出”为重点,强措施、建机制、抓亮点,认真履行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和改进审查逮捕工作,突出纠正漏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一)严格审查办理提请逮捕案件。

认真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逮捕条件,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保证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重点加强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把质量标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研讨《审查逮捕质量标准》,严格把握逮捕条件;突出加强对未成年人年龄、伤情鉴定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的防控。二是加强讯问工作。对有疑点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未成年人案件、侦查活动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案件和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案件,做到每案提审,预防和杜绝错捕。

(二)创新纠正漏捕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注重从案件审查中纠正漏捕。该院注重“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查,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说明“另案处理”、“在逃”人员是否上网追逃等情况;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的说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漏捕。先后纠正漏捕19人。

二是建立完善数据库,保障纠正漏捕工作取得长效。建立了“在逃人员数据库”、“另案处理人员数据库”,目前两库数据21条。该机制的建立,一方面,促使承办人在审查案件时能够不囿于犯罪嫌疑人的材料,确保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注意收集、整理涉及的另案处理、在逃人员的材料,并登记入库;另一方面,对入库人员进行定期跟踪检查,有效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逃力度。

二、加强和改进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强制措施变更,维护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对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件4人。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根据该县县小案少的实际,该院重点监督社会危害性较大、人民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立案监督的长武吧吧主段军胜、段军明网络敲诈勒索20多个单位4.3万元一案,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二是注重监督实效。坚持“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的基本标准,狠抓监督质量,强化跟踪监督措施,切实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立案监督案件中,法院已判决有期徒刑4件4人。

(二)创新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根据新的要求,协商县公安局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刑事拘留等侦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刑事拘留人员未提请批准逮捕处理情况月通报制度,指导公安机关制作了逮捕必要性意见书、变更逮捕措施征求意见书等,规范侦查监督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督促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纠正。

三、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突出机制创新,提升监督效果。

(一)提升监督能力,夯实工作基础。部署开展了以提高实战技能为目的的“练写作、练语言、练思维、练应变”活动,采取法律文书制作比赛、案件评查、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汇报、撰写案例分析等方式,有效提升了侦监干警的业务技能。

(二)促进机制创新,增强侦查监督的效果。一是实施 “逮捕必要性”说明制度。摒弃“够罪即捕”的陈旧观念,注重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减少不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共对34件案件实行了逮捕必要性说明。二是建立了批捕起诉案件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批捕案件的重要环节实行事前报告和风险评估,特别是针对群体性事件引发的案件和热点敏感案件,坚持一案一评估、一案一预案,联合控申部门、辖区派出所等单位认真开展了调处工作,努力将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杨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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