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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四措施”加强宣传
日期:2014-11-07 00:00  作者: 

潼关县检察院“四措施”加强宣传

潼关县检察院通过不断完善检察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力度,使检察宣传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3年绩效考评更是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一是加强领导,营造氛围。针对以往部分干警对检察宣传认识不清、热情不高的实际,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察宣传推进组。一方面,多次召开宣传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宣传报道方向,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动员全院干警在扎实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站在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立场上,转变重业务、轻综合的观念,强化检察宣传意识,将检察工作的成绩和经验通过理论调研、新闻宣传、检察信息等形式推广出去,确保宣传工作沿着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开展。另一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信息宣传工作安排意见,明确检察宣传工作重点,将宣传任务量化分解,责任细化到人,把压力传递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一名干警,使科室、干警之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形成了全员动手撰写、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局面。

二是优化配备,夯实基础。针对近两年文字工作质量不高的被动局面,院党组果断决策,一改以往检察宣传工作由职能部门唱独角戏的单一局面,在全院各业务科室确定了1—2名文字功底较好的干警为宣传兼职通讯员,对通讯员发稿从电脑、网络配置到时间安排上,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从全院选配了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1名年轻干警负责检察宣传工作,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以及本院特色工作为兼职通讯员制定宣传主题,指导兼职通讯员选择宣传角度,确保宣传方向和宣传质量。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先后选派3名干警参加上级院检察宣传骨干培训班。有计划地邀请报刊媒体资深记者和专家,对通讯员和全院干警进行宣传稿件撰稿、投稿等方面知识培训,提高通讯员和全院干警的撰稿、投稿、发稿水平。

三是沟通协调,畅通渠道。负责检察宣传工作的政工科经常与市院政治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各阶段检察宣传方向和宣传重点,使基层院宣传工作与全市、全省、全国合拍。同时,还不断加强宣传工作横向联系,与业务科室沟通协调,挖掘宣传素材。针对以往报刊媒体上稿不多的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专人负责和《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报社记者联系,增进沟通,拓宽投稿渠道。针对性地邀请报社驻站记者和编辑在本院举行宣传工作座谈培训,谋划检察宣传工作,尽量为干警投稿发稿提供平台,畅通发稿渠道,激发干警撰稿、投稿的积极性。

四是完善机制,考核激励。坚持在修订完善科室目标责任书时,将该年度检察宣传任务分解到科室、干警,纳入科室、干警工作考核。形成了全院、科室、干警任务明确,层层抓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大宣传”格局。建立了检察宣传工作进度检查督促制度,由办公室对全院、各科室、干警发稿情况实行月小结,结合半年工作和年终总结对各科室检察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同时,修改完善检察宣传奖励办法,表彰奖励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优先推荐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从机制上增强了全院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后劲。

该院检察宣传工作重视发挥“全院一盘棋”作用,着力于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潼关县检察院将在此基础上,不断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开创检察宣传工作新局面,推动检察宣传工作体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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