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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院“三个平台”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日期:2015-09-09 00:00  作者: 
 

大荔检察院“三个平台”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检察宣传工作是提升检察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检察院的检察宣传工作,大荔检察院在采取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也不断强化新媒体的宣传作用。

一是网络平台助宣传。紧盯当前检察工作任务,结合该院的实际,定期更新本院“大荔检察网”、“阳光检务”等网站。宣传检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空间,为群众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政策等信息。

二是微信平台助宣传。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关注度高、传播快、范围广、阅读方便的特点,定期对大荔检察微信平台进行内容更新,让干警及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大荔检察的最新工作动态。

三是QQ平台助宣传。搭建QQ平台,定期将法律、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上传文件群共享,方便干警和群众浏览及下载,积极广泛宣传大荔检察工作,展现大荔检察干警风采。(李大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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