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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销售有毒猪头肉 4人被延川检察院提起公诉
日期:2014-05-09 00:00  作者: 

加工销售有毒猪头肉  4人被延川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29日延川县检察院共受理4起销售有毒猪头肉的案件,现4名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自2011年以来,辛某、宜某等4名嫌疑人使用工业松香褪猪毛,并将猪头肉在延川县农副市场销售。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工业松香不在被使用的范围内,因为工业松香里含有铅、汞等有毒化合物,在高温作用下,会进入动物、家禽因受热而扩张的毛孔内,长期食用后会损害肝脏、肾脏,甚至致癌,对人体毒害极大。
 
为了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延川检察院建立了专案办理“绿色通道”,启用快速办案机制,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办理,目前该4名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 贺琴琴)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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