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以案说法 >> 详细内容
讨要工资方法不当,触犯法律反成被告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讨要工资方法不当,触犯法律反成被告

李某在华县一家超市打工,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便递交辞呈,超市无故拖欠李某一月工资。李某和丈夫张某及其儿子张小某为讨要工资将超市大门堵住妨碍正常营业,超市老板潘某闻讯赶来,因言语不和,张某和潘某发生肢体冲突,张小某见其父亲张某被打,冲过去用拳头猛击潘某面部,导致潘某颌面部遭受钝性外力造成鼻骨骨折,塌陷移位并行复合治疗,后经法医鉴定属于轻伤。


张小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作为讨要工资的张小某等人,本是弱势群体,令人同情,讨要母亲工资合法合理,但方法不当触犯法律反成被告。(王翼燕)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