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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且超载 致人死亡悔莫及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无证驾车且超载 致人死亡悔莫及

明知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车,齐某却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一辆严重超载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结果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的严重后果。经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3年8月8日19时许,被告人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红色三轮摩托车(核载300公斤),车后箱装有1300今块煤,在南郑县新集镇大堰塘村一路段上,车辆驶入路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被害人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齐某没有抢救伤员,没有报警,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次日上午,齐某到南郑县交警大队投案,交代了交通肇事并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经南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家属赔偿了被害方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齐某所在村委会表示愿意承担帮教之责,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要想驾驶车辆,一定要通过正规驾校的系统培训学习,以扎实、过硬的技术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文明驾驶要求行车,不超速、不超载。否则成为马路杀手酿成血案,追悔莫及。(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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