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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超车酿惨剧 触法获刑悔莫及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违规超车酿惨剧 触法获刑悔莫及

明知超车时要放慢车速,王某某却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超车条件不良的情况下仍强行超车并越线超速行驶,驶入相对方向机动车道,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驾驶员死亡的严重后果。经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2014年6月17日18时许,经营个体客运生意的被告人王某某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由南郑县牟家坝方向前往汉台区,在南郑县红军路某较窄路段上,在超越前方机动车时,王某某自信能够安全通过,遂驾车越过路中分道线,在未减速的情况下,驶入路左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钝性外力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检察官释法提示: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在民事赔偿方面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血琳琳的惨痛教训时刻警示着我们,谨慎驾驶关乎你、我、他的生命与幸福。驾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文明驾驶要求行车,超车应提早减档提速,忌相对方向有来车时超车,否则成为马路杀手酿成血案,追悔莫及。(南郑县检察院 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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