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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五进宫”不悔改 再次伸手被批捕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盗窃“五进宫”不悔改  再次伸手被批捕

近日我院侦查监督科受理一起盗窃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是 “五进宫”了,其从2004年至2014年均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

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张某时,他讲到“我从小生活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村里的人都看不起我和我的家人,因此我产生了报复村里人的想法。就在村子里小偷小摸,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偷盗的习惯,而且越偷越大。在我17岁那年因盗窃罪被判了半年。出监狱后,看到父母都白了头,佝偻了腰,为了生计还整天忙忙碌碌。所以我就下定决心重新做人,改掉偷盗的习惯,找份工作好好生活。可是自己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又有案底因而找不到工作。为了生活我就再次盗窃。当我再次被抓时,亲戚朋友们觉得我让他们蒙了羞,对我也失去了希望就不再和我往来。我就破罐子破摔,截止目前为止我已是第五次进来了。

一句“为了生活”就成了张某重新犯罪的借口。的确,导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有社会家庭的因素,更主要的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体系,存在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困难,但犯罪嫌疑人张某不进行自主创业走正路,而是重蹈覆车不断进行盗窃,还将罪责全部归结于少了社会、亲人的关心和帮助,可见在张某的思想深处就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十一次盗窃他人财物,被千阳县侦查监督科再次批捕。(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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