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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0余户村民被骗338万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以合作社高利益为诱饵,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最终合作社资金链断裂,村民资金血本无归。近日,燕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7年11月份,被告人燕某在其兄注册成立的渭南富民养殖农业合作社工作,其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熟人相互介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吸纳存款,以合作社效益好,高额利息回报等为诱饵,以投资入股的形式从群众处非法吸收资金。2014年至今,被告人燕某共吸收60余名群众存款3388950元,目前该合作社无力兑付。目前本案已由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近几年来,非法吸收公共资金案件和手法层出不穷,广大群众需要警惕,特别是离退休老人,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理性投资,远离陷阱。(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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