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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怒砸劳斯莱斯 醒后懊悔为时已晚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酒后怒砸劳斯莱斯 醒后懊悔为时已晚

价值千万的劳斯莱斯毫无缘由被人砸毁,监控录像锁定真凶。2016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郑某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

22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年纪轻轻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3月5日22时许,郑某喝了点白酒,走到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某售楼部门口,发现门口停放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幻影牌轿车。这辆车价值近千万,十分昂贵,作为展车长期停放在此处。郑某到车前观望一阵后,竟拿出一榔头,向“劳斯莱斯幻影”轿车砸去,将车双侧倒车镜、两侧大灯、雾灯、前门玻璃全部砸坏,之后仓皇逃离现场。而售楼部门口的监控记录下了全部过程。三天后,郑某迫于压力来到售楼部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经估价,车辆毁损价值达到21万余元。根据我国刑法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二万元以上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郑某犯下如此大错,原因仅仅是因为酒后的冲动,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该院办理的案件中,有大量案件是因为犯罪嫌疑人饮酒无度,导致思维、行为混乱而引发,而行为人在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都会万分懊悔,我国法律规定饮酒不能成为免于刑罚或者减轻罪责的理由,酒后恣意妄为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接受法律的制裁。检察官提醒市民,提高法律意识,学会控制自己,适度饮酒,量力而行,才能不危害他人,也保护自己,平安幸福的生活。(拟稿人:赵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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