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以案说法 >> 详细内容
天上不会掉馅饼 投资合同需谨慎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天上不会掉馅饼  投资合同需谨慎

 “天上只会下雨雪和冰雹,天上不会掉馅饼”,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下各种方式的投资活动层出不穷,但并不是每个投资活动都是合法的,那些不合法的投资活动往往造成被害人钱财损失,甚至家庭分散。有的违法投资很容易就能被识破,而有的投资活动则假借合同名义,就不那么容易识破。

 近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案件中的被告人吕某系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于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期间,为扩大销售规模,吕某以采取推销自动饮水机的方式,与当事人签订“自动饮水机买卖合同”,承诺保本销售,被害人可以从公司每月固定领取促销款,12个月内就能领回购机款,每台以28360元至568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货款。之后又因饮水机不能及时安装,又与当事人签订“自动饮水机委托促销协议”,以可从公司每月每台饮水机领取3000元人民币的促销款为幌子,实际上少安装或者不安装饮水机,骗取被害人货款。当被害人多次上门要求领取促销款、货款时,被告人吕某以公司在武汉、长沙还有业务为由,又与部分被害人签订入股置换协议,将促销款、未安装的饮水机货款以入股分红的名义继续拖欠。后因未交付货物也无法返还货款,被告人吕某未告知众多被害人便离开西安,将公司交与聘用人员管理,继续欺瞒被害人直到公司关门,致被害人无法领取促销款,也无法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最终致使卢某等17人损失达93万多元。

在此,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醒社会大众,如今以各种方式拉拢投资的活动层出不穷,部分拉拢投资的活动打着签订合同的名义行骗,广大群众要切记投资时不要贪占便宜,被对方的高利所诱惑,一定要辨别对方的真实情况,通过正规渠道投资,以免上当受骗,造成钱财损失。(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李楠 张景峰)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