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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团伙街头作案 分工合作配合默契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盗窃团伙街头作案 分工合作配合默契

防偷两大忌,麻痹和大意。对于盗窃这种现象,虽然人们已经提高了防范,但盗窃行为仍旧屡次发生,这固然有犯罪分子的猖獗,但人们的大意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尤其在面对团伙盗窃时,我们稍不留神,便会让精心配合的盗窃团伙得手。

近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就审查起诉了这样一起团伙街头盗窃案。本案涉及的犯罪团伙是一个四人盗窃团伙,四人从新疆专程来到西安实施盗窃犯罪活动。这四个犯罪分子十分狡猾,在作案前曾秘密商量,精心谋划,商定一起在西安街头实施盗窃,分工作案。由其中一人专门进行盗窃,一人负责望风掩护,一人负责观察周边和转移得手的赃物,一名汉族人负责将得手的赃物装到随身携带的背包里保管。这四人还认真分析从哪些盗窃对象身上容易得手,在哪些地点实施盗窃容易成功,最终四人得出结论认为从那些把钱包、手机放在外衣口袋里的人身上下手不易被发现,在人行天桥、商场门口等地点得手几率较大。按照四人之前的分工和分析,2016年1月11日四人在西安街头流窜伺机作案,在四人窜至本市三爻村某商店门口时,将被害人吴某某装在外衣口袋的手机盗走,后四人又窜至雁塔路中段西安科技大学天桥附近,将把手机装在外衣口袋的被害人刘某某的手机盗走。再好的伪装,也会有破绽。当四人在本市小寨再次寻找作案目标时,巡逻的民警发现其形迹可疑,民警遂跟踪四人并将四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四人已涉嫌触犯盗窃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在出门时,应当提高警惕,将钱包、手机等随身贵重物品保管好,勿随便露富,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李楠 张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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