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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网捕野物 电死路人悔莫及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私设电网捕野物 电死路人悔莫及

为捕猎野物私设电网,不料却电死路人。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2015年年底,陈某为捕猎野物在自家居住地后山林处私自架设电网,为防止伤害他人,通常夜间通电,白天关闭电源。2016年3月27日晚21时许,陈某将自己私自架设的电网进行了通电,当晚22时左右,村民钟某与其朋友张某采草药途经该处时,钟某被电网击中不治身亡。案发后,陈某得知自己架设的电网将人打死,遂立即将电网设备关闭,并将从其屋延伸出去至电网搭接处的电线扯掉后丢弃藏匿。面对法律,陈某表示非常悔恨,因为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自己意识到晚年生活也将在铁窗之中度过。

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山区野生动物逐渐增多,部分村民为捕猎野物私设电网致人死伤案件也在逐年增多,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私自架设电网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逾越法律的底线,必将承担法律后果。(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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