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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为名诈骗钱财 女子获刑十年后悔不已
日期:2017-04-03 20:07  作者: 

以恋爱为名诈骗钱财 女子获刑十年后悔不已

                          

严某,女, 2015年11月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严某在网上认识了青年男子赵某,很快二人便陷入热恋之中。在交往过程中,严某发现赵某出手大方,遂萌生以结婚为由骗其钱财的想法。此后严某编造了两人结婚买房、买车、考验真心等各种借口向男友赵某索要钱财,陷入恋爱甜蜜之中的赵某已无法分辨出女友在甜言蜜语之中为自己设下的陷阱,对女友的要求赵某一一满足。在结束一年多的恋爱长跑之后,赵某提出要和严某领证结婚,遭严某拒绝,并要断绝与赵某的联系,赵某要求严某返还财物,也遭严某拒绝,最终赵某与严某失去了联系。此时如梦初醒的赵某才发现自己竟被这场所谓“恋爱”骗走现金财物共计49万元。

2014年1月,严某又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秦某某,双方开始交往恋爱。交往过程中,严某又故伎重演以考验秦某某对自己的真心为名,向秦某某索要财物,骗走秦某某现金、黄金首饰共计2.4万元后再次玩起人间蒸发。

打着恋爱的幌子,大肆行骗的严某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该院审查认为,严某虚构欲与他人恋爱结婚的事实,诈骗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日前,长安区法院审理判决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宣判当日,当严某听到法律对自己的庄严宣判之后,整个法庭都回荡着严某某痛悔万分的哭声,本案也带给人们无限的思考。(通讯员:闫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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