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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年华染毒瘾,三番五次去行窃
日期:2017-04-03 20:08  作者: 

青春年华染毒瘾,三番五次去行窃

 

为筹集毒资,三番五次行窃。近日,经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xx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x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7岁的王xx与30岁的张x交友不慎,误染毒瘾。为筹集毒资,2016年3月25日,王xx提议,准备采用张x“放风”、王xx偷车的方式在商南进行盗窃,遂于当天下午五时许,二人从丹凤坐班车至商南,欲于当晚半夜盗窃摩托车,不料在该晚11时因在网吧吸毒被商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后在审讯过程中,查出该二人同年3月19日、3月24日以同样方式在商南县盗窃摩托车三辆共计7823元的事实。

经查,王xx、张x二人吸毒多年,并多次因盗窃被判处刑罚,此次行窃距上次刑满释放时间均不足6个月。(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曹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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