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以案说法 >> 详细内容
银行卡存款被转走 窃贼竟是宿舍工友
日期:2017-04-03 20:08  作者: 

银行卡存款被转走 窃贼竟是宿舍工友

 银行卡既未丢失也未借与他人,卡上的存款却不翼而飞,顾某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是室友尚某窃取卡号和顾某身份信息后通过网络将款转走。2016年10月20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尚某。

2016年8月份,18岁的尚某从甘肃某县来西安打工,在一饭馆帮厨,和同事顾某同住饭店的员工宿舍,因条件限制,两人共睡一张大床。一次尚某在宿舍丢了100元钱怀疑顾某所为,遂对顾某怀恨在心,预谋报复。几日后,尚某趁顾某整理钱包时,将顾某放在床上的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用手机拍照保存,然后尚某用自己手机号新申请一个QQ号备用。8月底的一天凌晨,趁顾某熟睡之际,尚某偷偷用顾某放在床边的手机,接受银行和腾讯公司发来的验证码信息,将顾某的四张银行卡绑定自己新申请的QQ号电子钱包,当即用其中一张银行卡向该电子钱包转款200元,完成后删除顾某手机内的相关信息。顾某并未发觉。几日后,尚某故技重施,用另一张银行卡先后向其电子钱包转款7300元。9月16日,顾某发现卡上现金被转走后报案。公安机关很快查出赃款转入的QQ号,顺藤摸瓜抓获使用该QQ号的尚某。

检察官提醒:公民应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和银行卡尽量分开放置,手机尽量设置锁屏密码或采取相关保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熟人”作案。(陈博  殷奇)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