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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洛城派出所“三措”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日期:2011-11-29 00:00  作者: 

 

本网讯(  韩增福)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洛城派出所坚持以民意诉求为工作导向,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入手,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实行“三举措”,全面推动群众工作开展,收到良好实际效果。
    一是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以开展“小警务”为依托,以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深入辖区企业、村庄和行业场所以及执法、管理、服务对象中听取民声掌握民意;以“请进来”召开“双述双评”座谈会、警民恳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辖区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的评议,并主动向群众介绍派出所工作情况、汇报全所民警履职情况、辖区治安状况,主动通报对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等,全面接受辖区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是全面提升窗口形象。从规范110接处警、规范户籍、规范办事程序等方面入手,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阳光作业,落实警务公开服务承诺和廉政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使窗口民警工作有准则,做事有原则,工作有依据。同时,在综合服务厅设置了便民服务设施,在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齐,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进一步提升了窗口民警的良好形象。
    三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坚持把走访评议作为全所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有利契机,根据群众评议找问题、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并通过开展“案例教学”、法制员“案件点评”等活动,全面提升民警的业务能力,努力实现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对未结的治安案件及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线索积极回访,做到案件当事人必访、特殊人群必访,通过回访,有效预防、发现和查纠执法失误,从而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让辖区群众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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