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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三关”确保案件质量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www.gejiew.com 2010-03-22 08:45:48 作者:杨合合 张凡 来源: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以县委统一部署的“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组织全科干警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紧紧围绕教育整顿提出的“讲政治树正气谋发展抓落实”的主题,就自身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刻了反省和认真的剖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严把“三关”,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的有力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严把“程序关”。受理案件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审查案件的管辖是否正确;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诉讼期限和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等,以提高办案的效率。

二是严把“证据关”。严格按照证据规格要求,对于案卷中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审查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的意义;是否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别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做到认真复核,层层把关,减少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质疑,以提高办案的质量。

三是严把“逮捕关”。在办案中,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合理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把适用逮捕与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结合起来,做到宽严互补、宽严有度,既保证了办案质量,打击了犯罪行为,也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力求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如在办理邱某盗窃案时,虽基本符合逮捕条件,但系初犯、女性、年龄较轻、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适用不逮捕的决定所取得的社会效果更好,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遂建议公安机关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