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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贪污案件的查账技巧
日期:2017-04-03 20:28  作者: 

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进行平账,这些特点决定了很难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通过查账获取嫌疑人在账务上弄虚作假的蛛丝马迹,如果针对这些疑点能够进一步查明资金的真实流向和用途,就很可能会成为案件突破口,本文就针对贪污案件中经常遇到的账目问题,浅析查账的方法和技巧。

一、在查账之前,需要掌握一些基本财务知识。

侦查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财务会计知识缺乏了解,也给查账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对财务会计知识进行了解是十分必要的。在查账前,必需了解以下几点:

1、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目前国际通行的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在企事业单位,任何一笔资金的发生都必须通过借贷记账法反映,借和贷本身并不代表资金的增加或减少,而只是一个记账的符号,只有和具体的会计科目的性质相联系时,借和贷才具有意义。比如,单位购买空调一台,价格5000元,账务记录就是:

借:固定资产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这笔记录的意思就是单位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方式购买了空调,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这两个会计科目的性质都是资产类,资产类科目的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2、怎样看账?反贪侦查的对象经常都是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这类单位为例,账目相对都是比较简单的行政收入和支出,针对这类单位查账,必须要调阅的账目除了原始凭证外,还必须要调取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存款日记账和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反映记录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的资金增减变化情况,逐笔记录如财政拨款、固定资产的购置、基建项目、工资等业务的发生;现金日记账反映的是从银行提取到单位用于日常性支出的备用金的增减变化情况,对如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差旅费、务餐费等进行逐笔记录。而明细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账本,它按照会计科目的性质分门别类反映了单位收入、支出的总体情况,看懂明细账,则能够全面了解整个单位的资金运行情况。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能够在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中找到对应的记录。

仍以上述购置空调为例,这笔5000元支出能够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中找到具体记录的日期,同时也能在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找到记录,也同时能在原始凭证找到原始的记账凭证、费用审批单据、购物发票等等。

二、贪污案件查账要注意的问题。

针对贪污罪的会计查账是一项非常细致、繁琐的工作,特别对一些大型单位,日常收入、支出发生频繁,日积月累,账簿堆积如山,这种情况下,查账更需要耐心和细致。查账是有方法的,但是没有捷径可走。贪污案件主要需要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查账:

1、通过原始凭证发现贪污的蛛丝马迹。通过对原始凭证做手脚从而贪污公款常见于一些财务制度管理疏漏的单位,特别是一些会计、出纳一个人,长期不组织账目自查、不与银行进行对账的企业,常见的贪污手法和查账方法如下:(1)用收据、白条做账,虚列开支,这种情况要找相关人员了解账务支出是否真实,寻根究底地查明这些支出是贪污还是违规记账;(2)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与总金额不符,甚至有可能用同一次费用的票据进行重复记账,从而达到贪污的目的,这种情况就要仔细计算、核对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相否;3)支票大小头或者结算款不入单位账目。支票大小头是指支票的底联与正联的金额不符、回单联与记账联不符,比如取款支票写一万元,而底联上只写一千元,再比如实际收到现金一万元,而通过记账凭证故意写错位只记一千元,从而贪污差额。结算款不入单位账目是指这类情况的查账相对稍微复杂,首先要在银行调取该单位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再将银行明细账的项目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通过核对找出不相符合的数据,再进一步查找这些疑点的原始凭证,往往能够有所发现。我们曾经调查过的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邱某贪污一案,就是典型的通过上述第(3)点中的手法进行贪污,本来在各个单位都规定定期要在银行领取对账单进行账目核对,但该工作人员故意表现积极,经常一人操办所有业务,所以长期、多次以同样手法做案而不被发现,他以支票大小头等方法贪污之后,还用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法躲避查账。在办案人员通过与银行对账后,很快就掌握了他的贪污证据。

2、如何发现虚假支出。这类案件作案手法通常是嫌疑人找自己相熟的企业购买发票,在单位虚列各种名目进行报账,或者是利用单位消费的机会多开发票,把支出的数字报大。这些发票可能是各行各业的发票,比如商品销售企业、餐饮行业、车辆维修企业等单位的发票,而且这类案件往往是具体办事员与发票审核人相互勾结,在案件调查中容易出现窝案。

针对这类案件,如果没有具体的举报线索,在查账时我们要进行普查,首先就要分析该单位的支出特点,将支出分类,比如把单位的支出分为工资支出、管理费用支出、财产购置等,管理费用还可以进一步分类,分为培训费用、车辆维修、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等,这些费用分类可以通过查阅单位明细账一目了然。再根据单位的人员数量、行政结构来分析该单位的这些支出是否存在疑点,分析该类支出是否超出正常范围,如固定资产购置是否真实就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车辆维修就从车辆购置日期和车辆的数量判断维修开支是否过大,等等。例如我们查办过的某单位的贪污窝案中,贪污手法可谓遍地开花,各种途径发来的发票都有,且多人次参与,通过上述这种方法办案人员发现该单位的业务培训次数明显偏多,且每次都在外地的景点培训,平均消费额达到三、四万元,在该单位人数并不算多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于是办案人员不厌其烦,列明所有的培训酒店和项目,再一一走访这些酒店,对负责人和培训相关账目进行调查,充分运用侦查技巧,从而查明这些培训费用中的虚假支出部分。在取得上述证据之后,办案人员再与嫌疑人进行正面接触,运用审讯谋略,取得案件突破。

像上述这样的例子在实战中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总的来说方法就是结合举报情况,找出单位开支中的疑点,逐一走访收款单位,进行排查,从而查明贪污公款的确凿证据。

3、通过回扣方式贪污。这种方式是一些具体的办事人员通过长期与某些特定的单位保持业务往来,以结算款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回扣,对这部分回扣不上报单位而是据为己有。如发现车辆维修过于频繁,刚买来不久的新车就接二连三地进行维修,办案人员将疑点一一摘录,通过调查维修企业的负责人员及相关账目,从而查明这些维修费用中果然有真有假,而且查明该单位的司机长期以吃维修费回扣的方式贪污公款

4、通过拔款或者转账方式贪污公款,具体来说就是上下级单位之间通过划拨费用的方式或者是支付款项把结算款项从单位账上转出,但该款项并未实际转入下级单位或者结算单位,而是转到了其他账户,再通过多次转账把款项最终转进了私人账户。这种手法进行贪污或者设立小金库都是比较常见的,查账仅仅通过与银行对账是看不出问题的,还必须在与银行对账之后,找出可疑的费用,调取银行方面的原始记账凭证,查明收款单位是否与单位账上的记录一致,如果不一致,就要进一步查明该笔费用的实际去向,特别对于小金库也要查明小金库的费用支出方向,最后确定其性质是否是贪污。

实际办案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本文仅仅就一些办案经验进行小结,针对贪污案件中的一些常见手法的查账方法进行浅议,并不全面,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进一步总结。

(特邀通讯员:杨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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