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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一份检察建议强化国土资源监管效果好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日前,富平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司某等四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案时,发现该县国土资源局杜村镇国土所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违法用地等问题发现、查处不及时,结果导致该镇东化村原主任司某等人为牟取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将该村8.84亩基本农田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并用白灰等混合物回填,致使该片土地难以复耕,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该院针对县国土资源局在执法监管方面暴露出的漏洞及问题,特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加强干部职工责任、法制意识教育,延伸执法触角,多渠道收集信息,逐步健全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力争做到土地违法事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切实减少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同时建议该局每年在全县不定期开展一次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认真梳理和排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始终保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高压态势。

富平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委会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以正在开展的“农村宅基地清理清查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充分依托县国土资源网站、 12336 举报电话及聘任的监督员等平台,多渠道收集违法用地信息和线索,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召开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整顿大会,邀请县检察院及省国土资源厅同志给干部职工授课,以案释法,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庄里监狱参观进行警示教育;针对该局杜村镇国土所对司某等四人非法买卖宅基地一案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已决定对该所所长张某进行了停职处理。目前,该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回复,表示将继续加强与纪检及司法机关的配合、沟通,力求在打击国土资源犯罪中形成合力,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能力,切实为解决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最首要的土地问题,提供最有效的监管和最有力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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