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检察院:落实科学发展观 提高执法公信力
日期:2011-12-02 00:00
作者:
落实科学发展观 提高执法公信力
全面推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长效机制
赵亚洲 张密锋 李雨菲
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一次深刻变革。近年来,我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围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等关键环节,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办案风险预警长效机制,使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得到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我院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领导小组,按照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正常运转。
二是理清思路,规范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在高检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后,我院认真组织学习,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院印发《咸阳市检察机关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咸阳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及化解办法》等文件,制定了《礼泉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办法》,在评估预警工作中,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枢纽作用结合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全面评估论证引发风险的可能性,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为执法办案风险进一步的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模式创新。
一是明确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主要任务。我院将风险评估预警分为评估和化解两个阶段,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首先是对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其次对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确保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办案风险的发生,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得当。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实行从“单兵作战”到“联动共赢”转变。一方面通过建立预警联络员制度加强内部职能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实现一体化预警、一体化排查、一体化接访、一体化疏导,提升执法办案风险处置能力。同时,加强与其它政法机关的联动配合。对证据达不到批准逮捕要求,但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被害人众多且有群访串访苗头的案件,在做出不捕决定时,对被害人耐心释法说理;在退回补充侦查时,密切与公安机关的联系,积极引导侦查,促进犯罪嫌疑人的成功批捕;积极参与公、检、法三部门沟通,统一对法律和事实的认识,避免执法标准不一形成风险隐患。
三是延伸检察触角,确保评估化解工作不留死角。我院坚持实行首办责任制,要求承办人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所办案件在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预案。建立了特殊时期排摸预警机制,每逢“两会”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由控告申诉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各类案件动态进行汇总、分析、分级处理,明确各部门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信访问题,及时启动预案,予以妥善处置。进一步健全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机制,注重敏感案件社会舆论防控,实行正面引导。不断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针对部分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超出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现状,我院积极探索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通过第三方答疑解惑纠正上访群众的认识偏差,消除上访人的对立情绪,实现在初访环节和萌芽状态化解社会矛盾的目标。
五是建立特别督办制。我院坚持实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对未按时办结的案件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结案。同时,我院把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检务督察范围,评估预警领导小组每半年对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开展一次督察,促进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围绕信访工作,提高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效能。
我院始终坚持以执法为民和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评估、预警、化解”的总体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和推行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效能,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注重风险摸排,积极抓好网络舆情的收集和发现。我院在坚持常规接待的同时,推出了检察长预约接待制,来访群众可根据我院领导的分工,结合本人诉求选择接访领导。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借助网络平台等措施,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顺民意,确保执法办案风险得到及时发现。
二是注重风险评估,全力抓好预警处置规范化建设。我院为了提高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工作效率,把评估预警执法办案风险作为办理各类案件的必经程序,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综合分析案内案外情况,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自评,准确评估执法办案风险,认真填写风险评估表,提出评估意见和制定相应的化解措施,上报分管检察长审核决定,进而有效地避免了风险案件的漏评和错位,确保了案件风险评估客观准确,化解到位。
三是注重风险化解,着力提升评估预警处置的实效。我院根据风险化解的难易程度,对风险案件实行分级预警处置,对一般风险案件由承办人预警处理,对重大风险案件由承办部门提交院评估预警领导小组处置化解。对属于评估预警处置范围的案件,我院要求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必须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回访,定纷止争、息诉罢访,不断增强风险化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注重考核考评,加强对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工作的奖惩引导。近年来,我院始终将案件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全院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在奖优的同时,对引发当事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或发生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极大地增强了全院干警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总之,我院在推行风险评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探索实践中,按照高检院、省市院的安排部署,深入领会工作精神,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长效机制,以期提高我院执法公信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