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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群体性犯罪案件公诉阶段的准备工作
日期:2013-10-21 00:00  作者: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推进,群体性犯罪案件骤然增多,群体性犯罪案件具有涉案成员多、被害人多、诉讼参与人多、受社会各界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在对这类案件的审查起诉中,往往存在吃透案情难、查明事实难、组织举证难、庭审驾驭难等难点。因此,要成功公诉此类案件,做好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通过对该案公诉经验的思考,认为在审查起诉此类案件中,庭前准备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吃透案情,细化、核准各被告人的具体罪责。

吃透案情是办好审查起诉案件的起点和基础。及早筹划庭前准备工作,加班加点审阅案卷,为出庭公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着重细化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即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和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节,在制作全案审查报告的同时,对各被告人具体责任有针对性地逐人写出审查报告,审核相关的认定依据,使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文书,为庭审的指控犯罪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科学举证,做到思路清晰。

由于群体性犯罪案件证据材料异常繁杂,往往给人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如何科学编排举证顺序,是庭前准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做好阅卷笔录的基础上,对全案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同时,针对证据庞杂的特点,为加强全案证据链清晰度,在每组证据出示之前,采用引言的形式对该组证据进行高度概括然后再宣读证据节录,并在全案证据出示之后,对庭审调查中出示的证据进行归纳、总结和论证,并配之以图表进行说明。

第三,精心制作公诉意见,把握庭审答辩主动权。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拟好公诉意见,既有利于教育被告人认罪服法,又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教育,往往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围绕案件定性、犯罪事实认定、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责任、案后表现等方面,对庭审中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预测,找出辩点,并不断反复地锤炼,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牢牢把握庭审答辩的主动权。(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毋伟伟)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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