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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业务系统操作 加强网上流程监控
日期:2014-07-09 00:00  作者: 

规范业务系统操作 加强网上流程监控

今年,潼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充分利用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进行监控,通过对办案期限、程序、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促进规范执法化建设。
  
案管办设置了专门的流程监控岗,负责对本院各业务部门的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是否使用个人身份秘钥(key)登录系统,是否通过系统开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文书,是否通过系统对法律文书、工作文书用印打印,是否通过系统网上审批、审核案件以及是否通过系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

 同时,该院案管中心流程监管员采取不定时网上巡查方式,对使用业务应用系统业务办理活动进行巡查,确保准确反映监控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辖区内敏感刑事案件从批准逮捕阶段进行重点监控,发现案件风险评估未及时填写,犯罪嫌疑人未在三日之告知权利义务等问题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监督各业务部门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业务部门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采取口头提示、系统预警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同时,向检察长报告。相关部门收到流程监控通知书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回复核查情况。

为了促进各业务部门规范执法,还实行季度通报。每季度对本院信息填录、业务流转、文书制作、办案期限、数据统计、运行维护、电子签章使用、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等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向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专题报告。对发现违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规定的,给予警示、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共发送流程监控口头通知和案件预警提示18次,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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