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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检察院进一步推进进文明执法
日期:2017-04-03 20:28  作者: 

临渭区检察院进一步推进进文明执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机关能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临渭区检察院强化检务督察工作,不断整合力量,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整体覆盖,通过明察暗访、日常督察、突击督察等多种形式,延伸检务督察工作触角,使检务督察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把检务督察作为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抓手。围绕执法办案开展检务督察,注重发现监督上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分析掌握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产生违法违纪的原因和规律,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使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点突出,形成更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检察长亲自部署,党组定期研究,检务督察部门牵头协调,纪检监察、政工、办公室等部门多轮驱动,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格局。特别重视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主要业务部门寻找风险点较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和治理,加强对多发、高发业务部门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检务督察。规范自侦案件初查工作,加强自侦案件的管理,对自侦案件线索的管理原则、案件线索评估、启动案件线索审查程序以及办案人员的奖惩都作了具体的规定,率先提出“说情登记制度”提高了案件线索的查办质量、防止有限的案件线索流失、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发生提供了保证。重点督察三类案件:职务犯罪初查不立案及撤案处理的案件、不捕不诉案件、举报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同时,对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延伸检务督察触角,提高检务督查工作覆盖率。督察的内容涵盖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包括对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的案件质量、办案程序、办案纪律等情况的督察;做到点面结合,对影响执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部门及人员实行全方位督察,端正执法作风,整肃检容风纪。在检务督察的实践中,努力使检务督察工作做到整体覆盖。将检务督察的时空条件由定期督察向不定期督察延伸,使督察不受时空限制。每周进行两次定期督察,主要是对办公地点进行明查,内容包括对岗位考勤、办公秩序、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不定期督察主要是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工作要求及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以及领导交办或其他有关督察事项进行的突击检查。将检务督察的形式由明查向暗访延伸,使督察更加有效。检务督察人员不定期地采用电话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控申接待窗口、出庭现场、警务区进行暗访,检查干警是否坚守岗位,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做到礼貌用语等情况。此外还通过对案件回访、深入社区、村组及县直有关部门走访对干警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以及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检查,从而将干警的工作、生活全方位纳入督察范围。将检务督察的内容由队伍建设向业务建设延伸,使督察的范围更加全面。注重抓好对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方面督察,充分发挥干警执法档案、案件回访和对执法过错问责的作用。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对全院所办案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加大了对办案质量的监管力度。通过在网上对办案程序实施全程跟踪、实时监控,使督察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从而把对执法办案质量的监督工作与网络应用结合起来,达到了事半功倍的督察效果。临渭区检察院:张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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