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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进村促稳定 十年前公款终收回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www.gejiew.com 2009-05-21 10:32:46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康 民、郑 扬


近日,镇巴县检察院二名检察官进驻青水乡郭坪村,将余某、马某十年拒不交出的集体售房款全部收回交给该村,受到了村民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3月初, 群众电话举报反映余某挪用集体款,达10年之久不交,要求检察机关查处,不然集体上访。该院高度重视,举报中心的检察官遂深入该村调查。原来是1999年该村的公房经集体研究决定分别卖给吴某、马某二人,会后,吴某把买房款交给原村长余某4000元,余某收了房款后,不履行任何条据,挪用至今,而马某系余某的妹夫,6000元购房款至今未交。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通过对余某、马某讲法律,讲政策,二人终于悔悟,交清了所有集体款。在收回集体款的同时,检察官还建议乡政府对此笔资金的使用严格监管,尊重村民意愿,确保农村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