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警视听 >> 详细内容
旬阳县四农民乱砍滥伐自留山树木受惩罚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www.gejiew.com 2009-06-24 13:30:29 作者:刘世文 来源:旬阳县检察院

近日,旬阳县四农民因乱砍滥伐自留山上的树木,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

2008年2月下旬,家住大山深处的被告人吉龙安、湛宣行、刘发高合伙以1000元买下本县赤岩镇闵家河村六组村民沈某自留山里的树木,在无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请人伐树,砍伐林木蓄积32.7922m3,所伐木材出售给木板加工厂。2008年3月,被告人朱太平见有人伐树出售木材有利可图,便擅自砍伐本人自留山里的树木;同年5月5日,被告人朱太平又用耕牛置换本村五组村民周某自留山里的树,在无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再次请人伐树,砍伐林木蓄积累计达86.8m3,所伐林木经被告人吉龙安、湛宣行、刘发高转手出售给木版加工厂。被告人朱太平所伐木材出售后获利5400元,被告人吉龙安、湛宣行、刘发高所伐木材出售后各获利1100元。法院依据四被告人所滥伐木材蓄积的数量和作用以及认罪态度情况,判处被告人朱太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吉龙安、湛宣行、刘发高拘役各六个半月,并处罚金两至三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