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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县:一林业站长贪污退耕护岸林补助款被判刑
日期:2011-11-27 00:00  作者: 
各界新闻网 www.gejiew.com 2009-08-24 15:43:17 作者:闫永江 何治民 来源:各界新闻网

(闫永江 何治民)为了中饱私囊,竟然将党纪国法置身度外,将罪恶之手伸向国家下拨的退耕坏林补助款,当陕西华县坡镇林业站站长兼林业员齐建民接到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时,他禁不住潸然泪下。

今年47岁的齐建民担任林业站站长兼林业员10余年,一直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当他看到一些有职有权的人日益“发迹”,便按耐不住内心的骚动,冥思苦想如何让能尽快搞到钱财。2002年的一天,他便找到时任瓜坡镇井沟村村委会主任的程宝文,提出他想虚造一个林地承包合同,通过这个合同可以享受一点退耕还林补助,程宝文听后,立即答应。随后,程宝文就代表井沟村与齐建民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林地承包合同,他们利用各自职务上便利,在合同上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和个人印章,并完善了上报国家退耕还林的相关手续。此后,由齐建民向华县林业局申报参加退耕还林工程。2004年,华县林业局批准了齐建民承包退耕还林面积50亩。从2004年至2008年,齐建民先后四年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2000元。尝到“甜头”的齐建民、程宝文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2005年,二人再次协商后,齐建民便以妻子刘静名义,程宝文以儿女亲家赵忠民名义与井沟村签订了两份虚假林地承包合同,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在合同上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和个人印章,完善了上报国家退耕还林的相关手续,华县林业局批准退耕还林面积分别为21亩和41.3亩。从2005年起,齐建民领取了在妻子刘静名义下的三年退耕还林补助款10080元;程宝文领取了在赵忠民名义下的三年退耕还林补助款19824元。

此案经华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院认为,被告人齐建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签订虚假林地承包合同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61904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程宝文与被告人齐建民相互勾结,共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属贪污共犯,其行为亦构成贪污罪。法院均予以采纳,遂做出了判处被告人齐建民有期徒刑五年、判处程宝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