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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一男子保外就医期间再犯罪数罪并罚再领刑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闫永江王博) 富平男子贾某因抢劫罪被判刑,后保外就医,该贾某利用保外就医期间再次实施抢劫行为。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对贾某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贾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前罪未执行的刑期为三个月零八天,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合并执行三年又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贾某因犯抢劫罪被富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在服刑期间,由于贾某身体患有多种疾病,被执行机关依法保外就医治疗。20112月贾某保外就医期间,在曹村街道红蚂蚁网吧闲逛,将被害人张某带至网吧门口,让张某将身上的钱掏出来,张遂将身上的15元钱给了贾某,贾嫌钱少将张打了一拳,用胳膊肘将张的头夹住拉至对面的巷道内,让其将钱掏出来,并从路边捡了一块砖头威胁张,同时贾对张进行搜身,抢走张某现金200元。经法院开庭审理,遂及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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