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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收据骗取村帐 偷梁换柱难逃法网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犯罪嫌疑人邢某借故不还钱,承包商提出条件:出具原有收据让其只还了部分欠款。差额的钱邢某占为己用。近日,邢某因涉嫌贪污罪被合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邢某系合阳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6年8月,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张某与该村签订合同,约定按每公里5.6万元由张某负责修筑一段公路及一些后续工程,共计价款199800元。该工程完工后,张某多次找邢某索要工程款,但邢某在支付了145750元后,以没钱为由拒不付款。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张某提出,只要邢某再给其13000元,剩余的钱就不要了,而且按199800元给邢某出收据。邢某答应,支付了13000元给张某,并利用收据从村帐上报销,从而贪污41050元,该款全部用于家庭生活及养殖开支。

目前,邢某已被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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