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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数额巨大 逃亡十年终获刑
日期:2012-07-1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似超)近日,因涉嫌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经查,被告人吴某,男,汉族,陕西城固人。2000年5月某日,吴某伙同他人(均已判刑)窜至城固县一农户家,采取撬锁的方式盗窃失主天麻近400公斤,变卖后将赃款平分,吴某得款2000余元。吴某尝到甜头后继续肆无忌惮,再次如法炮制,2001年9月某日,吴某再次伙同他人(均已判刑)窜至一农户家,采取撬蛇圈的方式盗窃失主大王蛇200余斤,变卖后将赃款平分,吴某得款1600余元。经物价部门评估,两起被盗财物价值50000余元。作案后吴某闻风外逃。2011年11月12日被公安机关在云南昆明市抓获,逃亡10年之久的吴某终落法网。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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