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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故占道滋事要钱 伤人性命法律难容
日期:2012-09-05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白河检察院 李云燕 刘宝利)家住陕西省白河县的胡某,不善于学习,喜爱结交社会上一些闲杂朋友,常带些朋友开着机动运输车辆挣些烟酒之需,本应凭着个人的劳动过上愉快的生活,却因犯故意伤害罪于近日被白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996年1月5日晚10时许,年近19岁的胡某同高某(已判刑)驾驶陕G-01558号东风车在白河县麻虎道班西约一公里处,为麻虎道班拉碎石机占道,导致行至此处的十堰市农机公司送车队的四辆新车无法通行,第一车司机李某请胡某让路,胡以李某骂他为由将李拉下车,便与高某二人殴打李,后在他人劝说下,胡、高才将车放行,当车队的第二辆车通过时,将碎石机挂了一下,胡与高即挡住第三辆车司机陶某,让其赔钱修碎石机,遭到陶的拒绝。胡与高二人即殴打陶,胡对陶拳打脚踢,高持木棒朝陶头部猛击一下,陶被打后迫使交给胡现金200元,胡才放其通行,陶被打伤后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陶某因系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颅骨骨折,硬膜外血肿,致严重脑机能障碍死亡。

案发后胡某当晚逃离现场,隐姓埋名他乡,过着担惊害怕的生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全国清网行动中逃离15年的胡某被抓获归案,依法收到了法律的制裁。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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