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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检察院“零口供”批捕盗车贼
日期:2012-09-1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索耀中王 勇 )近日,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家住山西泽州县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聋哑人,今年8月份从西安乘车窜至合阳县城,伺机盗窃。8月23日上午10时许,该王发现停放在路边的车内后座放一提包,遂趁四周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和钢珠将车玻璃打破,将车主李某装有7900余元现金及黄金首饰、信用卡、身份证的提包盗走,在逃走过程中被群众发现,后被赶来的警方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弹弓、钢珠和所盗物品。

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聋哑人 ,又无书面表达能力,在没有该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下,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受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物证等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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