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警视听 >> 详细内容
以仿充真取得信任 骗得他人钱财被起诉
日期:2012-09-1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富平县检察院王博)富平县两男子用购得的仿汉代铜镜冒充真实汉代铜镜,取得刚进入古董收藏行业被害人的信任,两人以15800元的价格将仿品卖给被害人。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以诈骗罪将张某、刘某起诉至该县法院。

2012年3月份,张某在西安市八仙宫古玩市场以4500元购买一仿古汉代四神博局纹铜镜。(经陕西省文物局鉴定为现代工艺品,经富平县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鉴定为1200元)。同年5月6日18时许,张某伙同刘某经过事先预谋,由刘某将被害人王某约至富平县美原镇一饭馆,后二人在明知是仿汉代铜镜的情况下,将该铜镜冒充为古汉代铜镜,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将该铜镜以15800元卖出。后张某得赃款10800元,刘某得赃款5000元。案发后,被害人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再次提醒那些收藏文物的爱好者,在购买文物时,一定要对所购买文物有充分的认识和鉴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