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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有外遇 怒伤“第三者”
日期:2012-09-2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华县人民检察院李雅丽)史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一怒之下,将“第三者”捅成轻伤。近日,这起史某故意伤害案由由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史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史某因怀疑其妻子与张某有不正当关系, 2010年8月9日10时左右,被害人张某及其儿子在位于王巷村坝北河滩地里浇地时,史某骑摩托车找到张某,用砍刀在张某腿部及胳膊共砍了五刀,在其子的头部砍了一刀,后史某持刀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全身多处刀砍伤,综合评定为轻伤,其子头部刀伤为轻微伤。后史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史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属于自首,并且也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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