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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财物未果焚车泄愤“90后”放火被判刑9年
日期:2012-10-1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华县人民检察院马玲)一未成年男子在盗窃三辆汽车财物未果后,又将第四辆汽车玻璃撬碎,其在未发现财物后将车点燃后逃离。近日,经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屈某有期徒刑九年。

2012年3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屈某(犯罪时15周岁)流窜至华县咸林中学家属院内,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先后将三辆汽车玻璃撬碎,意欲窃取车内财物。屈某在三辆车内均未发现财物后,又行至教学楼附近将停放至此的一辆雪佛兰轿车的玻璃撬碎。其在撬碎玻璃后,发现车内仅有一盒口香糖,屈某在气恼之下用打火机将驾驶座位套点燃后逃离现场。该车着火后被周围群众发现,消防大队来后才将火扑灭,从而避免了重大危害后果的产生。经鉴定,被烧火车辆价值为102829元。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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