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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年龄起贪念 侵吞公款被判刑
日期:2012-10-2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任忠军)自2008年起担任澄城县赵庄镇某村的村支书王××,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办事认真,得到村民的认可。2010年10月份的一天,陕西悦和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经理孙××找到王××,告知其县上有一个“机井维修项目”,可以给村上无偿维修机井,因本村机井已维护,不需再次维修,王××就拒绝了孙××维修本村机井的请求。孙××便提出只要王××提供相关的维修机井施工证明,就可以给该村4万元维修费,但孙××的公司要扣除部分费用。随后,两人经过多次商谈,由王××提供虚假的机井维修材料,孙××负责到相关部门报销。三个月后,孙××找到王××,分给其现金2万元,王××收取2万元现金后,想到自己马上到退休年龄,这2万元无人知晓,便起了贪念,将该2万元没有告知村中任何人,也未入村帐,个人予以侵吞。案发后,王××积极退赔了2万元赃款。

近日,王××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澄城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鉴于王××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对王××判处了缓刑。这真是:临界年龄不自重,侵财被判悔已迟。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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