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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胆大盗窃汽车 法不容情被判十年
日期:2012-10-23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澄城县检察院 任忠军)2012年4月4日凌晨,澄城县某矿业公司职工王某停放在公司院内的汽车被盗。报案后,公安民警很快就破了案,作案人竟是工友姬某某,问及作案原因,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原来,2012年4月3日晚上,姬某某在上班前和妻子发生口角,被骂“胆小”。上班后的姬某某怒气难消,2012年4月4日凌晨,在更衣室换衣服时见周边无人,姬某某便产生盗窃工友王某汽车向妻子证明自己不是胆小之人的念头,便从自己更衣柜中取出工作中剩余的一个U型卡子,撬开工友王某更衣柜,从里面偷出王某的汽车钥匙和5元钱现金,用偷来的钥匙打开王某汽车车门,将王某的汽车偷走,用螺丝刀卸下车牌照后藏匿在家门前附近。还没等回家给妻子夸耀,便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及被害人抓获。经鉴定姬某某盗窃的小汽车价值五万六千余元。

近日,经澄城县检察院审查后,以姬某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处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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