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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财物触法 自首争取从轻
日期:2012-10-2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华县人民检察院  李雅丽)本有着正正当当的工作,但仍不满足,整天想着如何发大财,将眼睛盯向了本单位的财物,不料东窗事发,日前,由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寇某盗窃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寇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

冯某、寇某同系华县钼业公司三十亩选矿厂成品车间雇佣工人,整天想着如何发大财,将眼睛盯向了本单位的财物,从2003年5月开始直到2004年1月利用上班之际,由冯某看人,寇某等人从三十亩地选矿厂成品车间库房盗走钼精矿共计13 袋,价值3万余元,后将赃物拉至洛南县富康钼加厂销售。

2011年全国开展“清网行动”,经渭南市公安局钼城分局多方工作,在其家属的规劝下犯罪嫌疑人冯某、寇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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