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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虚报受灾户数 截留资金违法涉罪
日期:2012-12-05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侯仕军  孙宏谋)受灾后,大胆虚报受灾情况,救灾专项资金拨付后,又滥用职权违法截留挪作他用,一个村委会主任既担当了救灾补助项目的申报责任人,又担当了补助款发放的负责人。日前,经陕西省大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被告人张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张某某系大荔县羌白镇白村村委会原主任,2008年地震后,该村向民政部门申报了地质灾害地带困难群众整体搬迁项目。在受羌白镇政府委托行使该职权时,为了多争取资金,他虚报数字,将受灾户5个扩大到30个。2009年,他领回上级拨付受灾户的地震灾害搬迁补助资金39万元,除支付救灾户17.8万元外,截留1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剩余的5.2万元去向不明,使国家抗震救灾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给社会也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明月在本案中既是救灾补助项目的申报责任人又是补助款项发放的负责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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