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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技术不走正道 盗窃致富处刑律
日期:2013-03-20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王博)王某本来有修理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自己也开了修理店,但是他认为修电动自行车赚钱少,伙同他人盗窃电动车挣钱多。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刘某某、王某某起诉至该县法院。

2012年5月份至9月份的一天,刘某某采用秘密手段,在富平县城小区先后盗得四辆电动自行车后,王某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以予以收购。一来二熟,王某某给刘某某说,下次在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叫上自己,二人相互留下对方的电话,在2012年9月至10月间,王某某主动联系刘某某,二人先后在富平县城多个小区内的盗得电动自行车四辆。案发后,被害人纷纷报案,经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二人抓获到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对王某某进行讯问时,王某某说自己以前修电动车挣得太少,盗窃他人电动自行车挣钱多,所以就伙同刘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现在十分后悔。

本案告诉大家,发家致富要走正道,辛勤劳动换取的报酬虽少,但自己心里是踏实的。走“捷径”致富,到头来只有接受法律的严惩。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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